“明清商税与财政”工作坊顺利举办

发布者:中外文明交叉科学发布时间:2023-10-23动态浏览次数:10

1020日,由南开大学中外文明交叉科学中心资助,南开大学历史学院青年教师委员会主办的“明清商税与财政”工作坊在历史学院顺利举行。来自北京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工作坊,历史学院部分本、硕、博学生旁听了会议。

工作坊开幕式由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卞利教授主持,历史学院院长余新忠教授致辞。余新忠教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感谢,高度肯定了本次工作坊的学术价值,希望能够借此机会推动南开明清史研究“固本开新”,并预祝工作坊取得圆满成功。召集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张叶助理研究员介绍了本次工作坊筹办的缘起,通过小规模、多角度的学术讨论,期望促进资深学者与青年学者之间的交流,加强明清经济史领域相关议题的深入研究。

上午分别由南开大学许檀教授和中山大学吴滔教授做主题报告。许檀教授的讲题是“清代前期的关税研究:宏观视野与个案考察”。许老师首先回顾了中外学者的关税研究,并详细介绍了税关的设定与分布。清代设户部税关与工部税关,分别位于运河、长江、沿海及内陆各处。清代前期所征关税属于货物流通税,户部各关主要征收货税和船料,工部各关主要征收竹木税。关税在财政岁入中所占比例,清初为4%,清代中叶上升到12%,运河沿线税收所占比重逐渐下降,而沿海各关税收额及所占比重明显上升。

随后,许老师以天津关为个案,介绍天津关及其税收来源、天津海税的制度变化与天津城市人口及其职业构成。她认为,以往关于天津经济的研究很少利用关税档案,因而影响到对开埠之前天津城市的定位。在近代史的论著中,往往把天津作为商业中心和海港城市的发展完全归之于开埠通商,将开埠前的天津定位为“近畿的府属县城”,开埠后一跃成为仅次于上海的全国第二大工商业城市和港口城市。许檀教授并不否认天津在开埠后的飞速发展,而是强调,它作为北方首屈一指的商业城市和港口城市的地位,在嘉庆、道光年间已经确立。对通商口岸城市开埠之前的发展水平予以正确评价和定位,对于我们认识中国传统经济的内在发展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近代市场体系的形成并非始于开埠之后,至少从明代中叶开始已经起步,到清代中叶已具有相当规模。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后,并非创建了一个新的市场体系,而是利用和部分地改造了中国原有的市场体系来为之服务。

吴滔教授的主题报告以“明清上纳布匹中的市场因素”为题。吴老师首先介绍了明清时期上纳布的派办区域、种类及征解方式,上纳官布记载虽多,但多以“税粮折收”形式呈现。明初纳粮户在市场上出售产品换得银钱,交纳于总收,后者购买官布上纳。随着赋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至迟到万历时期,已将一部分所征棉布折银交纳,再由解户领“布价银”买办上纳布匹。其中布匹的定价与市价偏离较多,并伴有不菲的解费和使费。清代革布解名色,布匹改为官解,吴滔教授以李煦奏折为例指出,康熙间,采取预支价银由苏州织造采办青蓝布。这些布匹并不由织造局生产,而是由农家纺成,牙行经纪领价银收买。乾隆后,上纳布匹主要有三梭布、棉布、油墩布、山东布等,其中三梭布与棉布承之明代,属额办布匹,又将饭银等杂项也核算在内。随着物价上涨,户部未作调整,导致额办布匹与市场价的脱节。这些布匹由苏州布铺字号挨次承办,轮值应差,其定价比额办布匹高,其中如油墩布虽照时价购买,但时价早晚不同,致使每年采办不能划一,核定布匹成本便成了问题。嘉道之际,三梭布与棉布始有滥派之例,与添派布匹逐渐合流,而库储多余的各色布匹往往由崇文门衙门招商变价发卖,充作军需。

对上纳布的市场化过程梳理后,吴滔教授认为,第一,在物料、布匹的采买过程中的精打细算,实销价低于市场价格;第二,户部与省级的往来官文书中载有丰富的上纳布匹定价过程中的花纱价、工价、染浆价等销价信息;第三,办布商人所报上来的“时价”,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清王朝既需对商人力量进行必要的掌控,亦须借助商人的行业组织化解由市场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诸多挑战。

下午的报告分为两场,每场由三位学者发言,并互相评议。第一场由吴滔教授主持,辽宁师范大学丁亮副教授以《明代均徭杂役佥派方式的变迁与役型财政的确立》为题考察了明代地方政府编审和佥派均徭役的具体方法,他指出,明初杂泛差役普遍使用“点差”并立籍当差的方式,永乐后,隶兵系统的差役开始一年一轮,到均徭法时实现预编差役、十年一轮的办法。成弘以后,均徭余剩银开始普遍征收,均徭役“满编”形态出现,才有打破里甲重新排序的可能。正嘉以后,“均徭形态”的编审方式形成。北京大学宋上上老师报告的题目为《明代盐课银收入与户部财政》。他以户部盐课银收入的来源与数量两个问题展开论述,讨论明代中后期盐课折银、盐法双轨制、“定经制”、余盐银、盐价银等内容。明代盐法的制度变化大,名目繁多,区分不同数据背后的制度渊源和统计口径,对于理解户部财政规模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师范大学胡宸讲师的报告以《明代财政转型视野下的光禄寺折银与改革》为题,对明代光禄寺财政改革进行梳理,他指出,光禄寺物料折银的原因在于需求数量与种类的增幅较大,以及疏通钞法的需要。光禄寺良好的财政状况并未能维持太久,光禄寺获取物料的核心目的是保障皇家日常饮食,其运作保留较多实物属性,财政政策转型必然伴随行政体制改革,后者的深度决定财政制度转型的成功与否。

第二场由丁亮副教授主持,中山大学韩艺丹老师报告题目为《从税网到榷关:明代商税征收“由密到疏”的演变》,她指出,榷关在宝钞折银之后收入递增,而遍布全国的税课司却一蹶不振,其原因有二,一是税官监管的困难;二是地方“私税”与税源的流失。南开大学张叶助理研究员的报告以《晚明黄淮岁修河费的创设与维持》为题,她认为,随着明代中叶赋税折银征收,河工物料、夫役已无法自行组织办理,河道管理机构介入到了河工资源和经费的收支、贮存等过程中,以应对愈发频繁的河工维护需要。在此背景下,万历时期“岁修”制度的出现,是国家财政将存留于地方支用的经费定额化、预算化的结果。山东大学许存健副研究员的报告《从分立到合流:道咸之际清政府办捐制度的转变》,聚焦于“捐输”一词,试图厘清其内涵与定位。他从价格、铨选、程序等方面与以往的捐纳作了区分,指出这是地方财政扩张的表现,也是晚清杂捐泛滥的制度基础,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之一便是督抚权力扩大后对州县官的控制。

下午场报告的评议环节中,各位评议人结合自身研究心得,对文章的史料运用、概念界定、理论解释等问题提出了看法和建议,报告人亦发表了回应。最后的圆桌讨论由张叶老师主持,各位与会学者就明代赋役白银化对于财政物流体系的实际影响、宋明之间流通经济与国家税收的比较、明清财政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等话题,展开了进一步的讨论和交流。吴滔教授、卞利教授对本次工作坊进行总结,并展望了未来研究的方向,工作坊圆满落下帷幕。

供稿:蔡霁安、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