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互鉴系列讲座”(95):一种解释中国古代论证的尝试——基于类比与推类的比较研究

发布者:中外文明交叉科学发布时间:2023-06-21动态浏览次数:10

2023616日周五上午10点,由南开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四校联合发起,南开大学哲学院、南开大学中外文明交叉科学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浙江大学中文写作教学研究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共同主办,南开大学哲学院、南开大学中外文明交叉科学中心承办的“中外论证理论系列讲座”第十三讲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的题目为“一种解释中国古代论证的尝试——基于类比与推类的比较研究”。讲座由南开大学哲学院逻辑学教研室主任刘叶涛教授主持,开放腾讯会议平台,线上线下共计150余名师生参与讲座。

讲座伊始,刘叶涛教授首先介绍了金立教授,并表达了衷心感谢。金立老师是浙江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宝钢优秀教师,浙江大学中文写作教研中心执行主任,中国逻辑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逻辑学会副会长,中国语言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形式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她的主要研究方向是语言逻辑、非形式逻辑,以及论证学等。

在本次讲座中,金立教授着重强调了关注中国古代论证的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金立教授指出,尽管“论证”是一个自西方传入的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没有论证理论与论证研究,关键在于如何建立一种恰当的方式来诠释、理解中国古代论证。我们尤其需要考虑到,与中国当代论证研究受到西方演绎思想影响不同,中国古代论证并未受到此种影响。因此,用以西释中的方式理解中国古代论证可能难以成功。

为了更好地阐明其观点,金立教授以她的三篇代表性论文为例进行了说明。其中,两篇已发表论文的题目分别为“逻辑学视域下的类比推理性质探究”和“实用、关联、自觉——《论衡》推类论证的多维探析”(感兴趣的读者可自行下载阅读)。金立教授指出,理解中国古代论证的关键之一就在于如何恰当地理解推类。尽管学界往往将其等同于类比,但两种推理类型存在一些明显差异。金立教授认为,作为一种与演绎、归纳并称的重要推理类型,类比具有映射性、相似性、语用性等典型特征;作为中国古代论证的代表和重要研究线索之推类,在认知功能、认知以及过程三个维度上均呈现出不同并具有自身的特性:强实用性、弱类比性和直观自觉性。金立教授指出,伽达默尔诠释学能够为理解这种差异提供助益,甚至为我们理解中国古代论证提供一种新的解释路径——它将有助于在强调古今视域差异的基础上,消解古代论证理解过程中的难题。首先,肯定中国古代论证的“前理解”价值及其在论证理解中的作用;其次,采用圈定“论证视域”办法解决古人“前理解”无法直接复现的难题;最后,提出从文本、历史和心理三个维度进行“视域融合”,落实中国古代论证的解释方法,为中国古代论证提供一种新的解释路径。

金立教授的报告结束后,刘叶涛教授主持了问答环节。数位听众与金立教授就推类与类比的不同、创意写作是否需要论证,以及隐喻与类比的区别等多个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金立教授还热心地推荐了相关书籍和论文,以飨读者。在师生的热烈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南开大学哲学院供稿